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同山东大学办学宗旨,深入践行校训精神,吃苦耐劳,愿为学校建设与发展服务。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人;
(二)工作地点:山东济南(章丘基地)。
三、岗位职责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职责
负责晶体材料研究院DKDP晶体生产相关工作,参与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化学、物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三年及以上生产管理、产品质检或质量管理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熟悉5M1E1S管理方法或实验室6S管理制度;
4.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晶体生长等相关行业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6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3)国内高校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须提供相关证明,以及简历中所填写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
(6)《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3)。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1)-(5)项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同第(6)项材料(无须扫描)一并整理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称为“姓名+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院非事业编应聘”,发送至邮箱liyyyyy@sdu.edu.cn,邮件主题同压缩包名。
(二)考试
1.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院(晶体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以邮件形式通知本人,对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逐一通知。
2.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有效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进入考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4.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院网站予以公示(https://jty.sdu.edu.cn/),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于两周内与劳务派遣公司(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扬、王菲
联系电话:88365200、88364315
邮箱:liyyyyy@sdu.edu.cn
